关灯
护眼
字体:

成了男主的初恋后[快穿] 第97节

首页 书架 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

姜宛月走进厢房以后,就看见了孟旻站在一个锦袍男子身后,在对上孟旻带笑的眼眸时,她就知道是他在背后搞鬼。

她看了一眼唯一坐着的锦袍男子,从对方那贵气又慵懒的姿态猜出来一些他的身份。

如果只是寻常的官宦子弟,不可能让孟旻跟个下人似的在一旁伺候,对方必定是宫里的人。

在原著里,和孟旻走得近的皇子也就只有皇后嫡出的大皇子了,两人也算臭味相投,没少干坏事儿。

在她思索间,大皇子的目光落在她身上,先开了口:“这饭馆的菜品都是你想出来的?”

姜宛月道:“不是,我只是听人提起过。”

大皇子也不知信没信,不大在意地道:“味道不错,以后你便入宫钻研菜品吧。”

姜宛月一时没有回答。

孟旻心里有些快意,盯着姜宛月,道:“姜姑娘,这位可是大皇子殿下,你能得他赏识,怎么还不谢恩?”

大皇子的眉宇微微蹙起,声音微沉:“姑娘是不愿意?”

姜宛月看出来对方的不悦,看来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了,她直接道:“恕难从命,我说过了,我不会研究什么菜品,会的这些也只是从别人那儿听来的,殿下难道还要强人所难吗?”

大皇子的脸色沉下了,也不跟她多言,沉声道:“来人!”

话音落下,门口的随从一拥而入,就要动手抓她。

素锦的手按在了袖口的暗器上面,一个闪身就出现在了姜宛月的身边将她护在身后。

见到素锦这样身形飘忽如电的身法,大皇子的眸色深了些许,盯着素锦那凌厉冰冷的眼睛,神情莫测。

片刻后,大皇子笑了:“本宫倒是很少见到这么不要命的人了,敢这样盯着本宫,那这双眼睛就别要了。”

话音落下时,随从已经拔剑而出,冲着素锦的眼睛去了。

姜宛月神色还算镇定,她知道素锦的武功极高,皇子身边的随从完全不是她的对手。

只是大皇子如果真要随便用什么罪名抓她们的话,也轻而易举,哪怕是孟柏刃也不可能护得住她。

她必须得想个办法才行,她思索着,眼前的大皇子能有什么弱点可以拿捏住呢?

没等她想出来怎么解决眼前的危机,门口忽然传来了脚步声。

她还没转头去看,就先听见了一道低沉带笑的声音响了起来:“皇兄不是来这儿吃饭吗?怎么还舞刀弄枪起来了?”

话音落下时,一个轻袍缓带的年轻男子已经走到了门口,唇角带着笑,目光散漫地看向了屋里的大皇子。

看见他好端端地出现在门口时,大皇子的瞳孔微微缩了下,随后皮笑肉不笑似的道:“三弟,你何时回京的?”

三皇子道:“我以为这个答案,皇兄最清楚不过了。”

被他的话刺了下,大皇子脸色沉沉,他倒是命大,那么多刺客都杀不了他!

真是一群废物!

三皇子目光扫过了和几个随从对峙的素锦,在看见姜宛月的时候顿了下,随后似笑非笑道:“皇兄怎么这么大火气,还和小姑娘动起手来,若是父皇知道,怕是又要罚你了。”

听出他语里的讥讽之意,大皇子冷笑一声,也没心思再管那两个女人,急着回宫商量对策,三皇子活着回来,若是将刺客的事情捅了出去,难免不会波及到他。

大皇子冷冷地看了三皇子一眼,就带着人走了。

第117章 侯府真少爷的乡下白月光

(十二)

在大皇子走了以后, 三皇子便看向了姜宛月,目光落在她面上时, 有些许深思。

姜宛月不知道他为什么盯着她看不说话,不过他的目光清明,也没有什么恶意,并没有让人觉得不舒服。

她便先开口道:“方才的事情多谢殿下替我们解围。”

听见她的话以后,三皇子才似回过神来,微微勾了下唇,语气很温和地道:“不必客气。”

说着, 他还解下了自己的玉佩递给她:“大皇子气量狭隘, 想起来的话还会来找你的,如果有事可以拿这个来三皇子府寻我。”

姜宛月听他温和的仿佛和小孩说话的语气,有些奇怪,他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?

这和大皇子要她入宫做厨娘一样莫名其妙, 不过前者好歹是有受孟旻挑拨引导的缘故,那三皇子呢, 两人非亲非故的,三皇子有什么理由这样帮她?

姜宛月感觉自己应该提起戒心来,但不知道是不是这位三皇子太会伪装, 他的眼神和表情都给人一种十分真诚的感觉,让人没法将他当成大皇子那样的人来防备。

不过, 他的玉佩还是不能收下的, 人情债是最难还的,谁知道他打着什么主意。

谁知道,似是看出来她不想要, 三皇子竟然就这么随手一抛,将玉佩给了她。

眼看玉佩就要在她面前落地, 姜宛月下意识伸手接住,玉佩便稳稳地落在了她的掌心。

她有些愕然,抬头去看三皇子时,三皇子的人已经从她面前走了出去,并没有多说什么。

姜宛月有些纳闷地看着手里的玉佩,跟看烫手山芋似的。

这时,她身旁的素锦沉默片刻,忽然道:“姜姑娘,殿下心地良善,既然给了,你便收着吧。”

姜宛月回头看了素锦一眼,素锦怎么会帮着三皇子说话?

她沉思着,回忆了一下原著的剧情,在原著里孟柏刃成了大将军的后期,老皇帝驾崩,继位的便是最小的才不过五岁的小皇子。

孟柏刃成了辅政大臣,一人之下万人之上,小皇子在他的教导下长成,对他极为信重,并没有发生什么猜忌夺权的事情。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