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七百一十二章 玄青子母盾(2 / 2)
就价值来说,远远胜过了上次劫掠万兽岛,究竟值多少晶石,林轩也难以估量。
总之一句话,这次绝对是发财了啊!
林轩的身家,再一次远远胜过同阶修仙者,现在可以说,是富得流油。
至少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,他都可以不用为修炼的晶石丹药发愁,对敌之时,又有了很多符箓,上次历经辛苦,但收获却绝对丰富,富贵险中求,这句话果然没错。
清点宝物也蛮辛苦,接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,在那凡人居住的荒岛,自己机缘巧合,还得到了一件通天灵宝。
万魂塔与百灵钟一样,虽是辅助型灵宝,但比攻击与防御的,还要更加珍贵一些。
至于血火蚁这种蛮荒奇虫,单个虽然不算什么,但数量一多,高阶修士也要闻风而逃,当初的银鱼鸟就是榜样,而血火蚁的可怕程度,还要远胜银鱼鸟。
玉罗蜂一时片刻还不能催熟,血火蚁就要好好繁衍一番,让牠成为自己的杀手锏。
当然,这也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,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,来日方长,林轩决定先出去逛逛。
轰隆隆的声音传入耳朵,石门打开,林轩从洞府中走了出来。
鸟鸣声清脆以极,这附近还有不少小动物,忘忧谷从风景来说,着实不错,空气中还有异香飘过,由于靠近灵脉的泉眼,所以在这附近开辟了一个药园。
里面种植着不少奇花异草,当然,对林轩来说,这些东西,不值一提,他根本就不会用正眼瞧去。
然而一个苗条的身影却映入了眼帘里,林轩迈步走了过去。他并没有影藏行迹,那位正在锄草的少女,自然也就很容易发现了他的行迹。
“前辈。”上官雁忙盈盈一福,脸上有惊喜的光芒闪过,此女做梦也不曾想,这么快,又看见林轩了。
“不用多礼。”林轩目光在附近扫过:“这些杂务,怎么不交给下面的弟子去做,要妳这丫头亲自动手?”
林轩喃喃的开口,也难怪他惊愕,上官雁虽然仅仅是灵动期修士,但却是百草门宗主的爱女,按理来说,确实轮不到她做这些杂务,一般修仙门派即便再弱小,人手不足,也可以收一些机灵的凡人,来做各种杂务,名为外事弟子,其实就是服侍修仙者的奴仆。
“前辈有所不知,本门祖师百草仙子虽是一代天之娇女,可后人不肖,已然没落,如今整个门派只有母亲一个凝丹期修仙者,困居在这元龟岛,原本有一个小小的晶石矿,在几百年前,也开采完毕,如今本门几乎没有别的收入,就只靠着这么一个药园,满足门人修炼所需。”上官雁的脸上满是落寂,此女说起话来,条理清晰,颇有几分大家风范的样子,和妹妹的性格,显然是完全不一样地。
“靠这么一个药园,满足门人修炼所需?”林轩略感惊愕,他虽然知道百草门已然没落,但却没想到,居然衰落到如此地步,若这丫头没有谎言相欺,恐怕连一些散修都不及:“贵派似乎还是有三四百人的样子,这么一个小小的药园,如何可以……”
“没办法,大荒海域本就荒僻,资源在整个东海是最差地,而且修士众多,此界绝大部分散修与小的宗门家族都汇聚于此,不多的资源也瓜分完毕,常常为了一个小的晶石矿,几株灵草,就大打出手。”
林轩点了点头,他也是从低阶修士,一步一步走到这里,当然晓得其中的内情如何,其实在资源的争夺方面,低阶修士往往比高阶修仙者,还要更加的残酷。
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什么,高阶修仙者,一般身家都很丰富,除非是碰见真正需要,或者逆天级别的宝物,才会生死相搏,舍命争抢。
而低阶修士不同,他们的资源本就不多,为了一块晶石,一件下品灵器,也会拼命的。
“大荒海域再贫瘠,海中的妖兽总该还是有的,为何……”林轩沉吟着开口了。
“前辈说的,晚辈等又哪里不晓得,海兽的皮毛骨骼,血液内丹,都可以作为修炼材料,其实,这也是此海域修士财富的主要来源,可猎兽毕竟危险,大荒海域每年死于海兽獠牙与利爪下的修士,都以十万计,本门也尝试过,无奈我们修为太低,即便千辛万苦猎到的海兽,也卖不了几个晶石,前一次,我们就是外出狩猎海兽,可若不是前辈出手相救,恐怕早就全部葬身妖禽之口。”此女喃喃的说,看向林轩的目光,更充满了感激之色。
“嗯,你们修炼资源一直不足,上官姑娘,妳踏上修仙之路,究竟多久了?”林轩突然又转移话题,问起了另外一个让自己感兴趣的问题。
“十二年了,晚辈七岁的时候,由家母传授百草心得,一个月前,刚满十九,算起来,整整十二年。”此女老实的开口。
十二年苦修,到灵动期大圆满,这个速度当然说不上快,不过若是在丹药……甚至是晶石都不足的情况下,就难能可贵。
此女就资质来说,恐怕确然不错。
(未完待续)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