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知秋见到了高要,这个《神话》世界的所谓“反派”。
之所以说他是反派,是因为他老是和主角过不去。
小的时候看电视剧,总觉得主角是好人,和主角作对的一定是坏人了,而到了如今,叶知秋觉得高要若是在他的立场上,倒也没有做的太错。
被人欺负了自然要收拾回来,所谓以直报怨,就是这样的道理。
在宫中不往上爬就会被人踩死,所以往上爬也是很正确的事,毕竟太监之间的斗争,似乎要比文臣武将之间的斗争来的更猛更直接,太监之间那是说杀就杀,文臣武将还得找点证据,然后让皇帝下旨。
至于后面高要变成赵高残害大秦忠臣的事,叶知秋就不评价了。
一直黑化,黑化到最后,那就成了主角的对面,也成了世界的对立面。
“这位老乡,原来是武当的掌门,失敬失敬啊。”
高要倒了一碗酒,来敬叶知秋。
武当的掌门,在现代虽然没有太大的权利,但是那绝对是有真才实学的家伙,如今作为老乡一同穿越到这个破大秦,高要觉得这样的人完全可以拉拢。
“大家都是老乡,来到大秦理当相互帮助。”
叶知秋与高要碰了一杯。
“叶掌门你在现代社会是掌门,我是一个厨师,我现在就以叶老哥相称了,不知道叶老哥如今在哪里高就,有没有什么想法?”
高要看出了叶知秋的善意,又给自己和叶知秋倒了一杯酒。
“如今刚来大秦,想法是有的,不过还没有实行,我打算投军,做一个大秦的将军。”
叶知秋笑道。
“叶老哥果然是高人,我高要书读的不多,但是也听过一句话:真理只在大炮范围之内,叶老哥要去当大秦的将军,真是太英明了,这个想法很好,只要掌握了军权,叶老哥就可以为所欲为,到时候若是大秦有所变,你我二人联手,叶老哥在外,我在内,何愁大事不定?这个世道,真的是太乱了,一点都不好玩,人命贱如狗,太监这些下人的命更是贱如狗,要想在这个世上生存,抱团取暖那是一定要的,可惜小川似乎还没有认清现实,满门心思的现代想法,他也该醒醒了,这是古代,不是现代,什么平等、自由,都去见鬼吧,始皇帝一句话,不知道要跑断多少人的腿,他要是一发怒,宫中不知道要死多少人!”
高要似乎好久没有和人吐露心事了,在这个远离现代社会的大秦,他本来熟悉的人只有小川,可是小川似乎梦还没有醒,满脑子的都是现代的东西,认不清楚现实,还总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,真不是可以做大事的人!
做大事者,不拘小节。小川还是太幼稚了!
好在今日他碰见了一同穿越而来的武当掌门,这一位要比小川有前途多了,若是和这一位叶老哥合谋,在大秦还是可以干出一番事业的!
“来到这个世界,我们首先得好好活着,然后才能因时而动,高兄在宫中,也要小心谨慎,毕竟,宫里不同于宫外。”
高要叫他叶老哥,叶知秋也回敬高要三分,称高要为高兄。
“多谢叶老哥挂念,我高要一定会好好活着的,才能做到叶老哥说的因时而动。”
高要点了点头,随即再次举起酒杯。“再敬叶老哥一杯。”
“干杯。”
叶知秋一饮而尽。
“今日能见叶老哥,真是我高要的福气,下一次我再出宫,一定为叶老哥做我最擅长的美食,宫保鸡丁,麻婆豆腐,我都会,比起这里的垃圾食品要好了太多太多!”
临到走时,高要还不忘下次约见面。
“到时候倒是要好好尝尝高兄的手艺。”
叶知秋呵呵一笑,送了高要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