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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之全员火葬场 第21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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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锦抬眸:“殿下惹下的桃花债,烦请下回不要让我偿还了。”

沈昭是真没想到她会应下比试,所以一开始就没干涉,见她应下,以为她是玩心上来了想比,结果她是顾虑太多,这才硬着头皮上阵。

沈昭:“是我疏忽了。真的没伤着?”

花锦听着沈昭的声音,总觉得他说话的声音很轻,所以反驳道:“没伤着。你别这样说话,我赢了的。”反正清熙郡主说的是射穿方孔就算赢。

沈昭看着花锦,她还穿着骑装,乌黑的长发被束成了马尾,素净利落,不施粉黛,却依旧显得明艳动人。说起自己赢了,眼里都亮晶晶的。

这样的她,也会落寞的说,不要阿娘了。

他静下来不说话,只是瞧着花锦,沈昭又想起她逃跑的那日,没忍住问:“为何想要逃出京城?”

花锦看着沈昭,勾唇反问:“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离开京城呢?说起来,殿下那日若是不拦我,如今也不会出于下策娶我了。”

她很聪慧,猜到他娶她只是出于下策,糊弄皇后的下策,他也一定很后悔,那一日放她跑了就好了,但错的棋也不能悔改。

可沈昭想起前几日坐在寒风中的花锦,忽然说:“也不是下策。”

花锦没听清,疑惑的“嗯?”了一声,沈昭却不想再说了,他在离开前,叮嘱她:“不愿做的事,推脱掉就好。”

花锦很厌恶所有人理直气壮的话,像是在嘲讽她。

难道是她不想推脱吗?他眼里轻描淡写的一句推脱掉就好,却要她冒着风险壮着胆子去开口,还一定会被人一口否决,全部都是无谓的挣扎。

见花锦显露出不耐烦,沈昭先气笑了:“先别急着说你我不是一路人这种话。”

被戳穿了心思,花锦没再吭声。

沈昭:“有时不一定要时时刻刻藏锋。像沈逸,他这样的蠢货,只敢欺软怕硬。他不敢惹太子,却敢惹太子幕僚,因为他知道太子多疑,幕僚唯恐太子疑心,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到死一直都隐瞒着。”

沈昭:“他不敢惹我,却觉得你是个好欺负的,因为他认为你我之间并无感情,你怎么样我都不会插手。”

将太医送来的药递给花锦,沈昭起身,淡然的说:“看在你我之间比纸还薄的情义上,别再说你我不是一路人那种话了。”

他转身就走,花锦木着脸,心想见鬼,沈昭今日怎么这么能说。

他好啰嗦,还记仇。

花锦闭上眼,片刻后,她睁开眼,轻声说:“好吧。”

第23章 习惯

花锦闭眼歇了一会儿,还没睡着,添云就掀起帘子进来说:“王妃,清熙郡主来了。”

清熙大大咧咧的,也不在意京中那些琐碎的规矩,她跟在添云身后,径直越过屏风,看到榻上摆放着两张衾被,屏风上还挂着沈昭的大氅。

清熙收回打量的视线:“幸好你没受伤,不然我阿爹要揍死我了。”

方才沈昭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花锦抱走的。清熙起先觉得难受,毕竟她是真心喜欢沈昭,所以见心爱之人对她人温柔以待,心里酸涩苦闷。

可她又想,若沈昭是个对发妻都冷漠淡然的男子,她也不会这么喜欢沈昭了。

想明白是一回事,亲眼所见又是另一回事,想到沈昭方才关怀的模样,清熙也没遮掩自己的情愫:“我还挺羡慕你的。我自少时,便喜欢燕王殿下了。”

花锦看着清熙,也认真的说:“我才要羡慕你呢。”

清熙:“我有什么好羡慕的?我阿爹说,京中的好儿郎都不会瞎了眼来娶我,只因我性情粗犷,又是个笨手笨脚的,嫁去夫家也只会闹个鸡犬不宁,此次执意随我阿爹来春搜,也是为了给自己断个念想儿。”

花锦:“可若是嫁给燕王殿下的代价是留在京城,待新帝继位才能去往封地,你还愿意嫁给他吗?”

清熙被问住了,她思索片刻,爽朗地笑了:“你还真是个妙人,我从前只是想留在他身边,这样的问题我从来不敢想。”

清熙:“为了一个人留在京城,留在任何地方,我都是不愿的。”

但清熙是郡主,她的身份让她最终都只能因为一场不顺心的婚事,被囚在一个地方。

花锦叹:“我也是不愿的。你见多识广,可不可以给我讲讲京城外的风景。”

清熙起先没反应过来,片刻后瞪圆了眼睛:“好啊!”

夜幕匆匆降临,沈昭从帐篷中出来,折去寝殿,猎宫的住所不比燕王府,寝殿里的动静很容易被听见。

沈昭沿着窗走,忽然听见寝殿里“咯咯咯”的笑声。

他顿住了脚步,心想不对,按平日里花锦的贪睡程度,这个时辰早该歇下了。

他蹙眉去听,听见清熙很亲昵地唤:“窈窈,虽说燕王殿下不能擅自离京,可你若真想出去玩,陛下每年派他去赈灾时,沿途也不是没有机会。”

花锦托腮,清熙见她脸圆鼓鼓的,伸手就来捏,花锦摇摇头:“赈灾这样庄严的事,有机会我也没心情呀。”

清熙点点头:“也是。你可能不知道青州的那场水患。”说到此处,清熙难得沉默了一阵子,半晌,她才轻声说:“我随阿爹前往赈灾时,街上尸横遍野,瘟疫肆虐,为了向陛下交差,凡是有瘟疫的村落,都一把火给烧了,活人也不能幸免。那里的人,苦不堪言。”

见花锦也跟着低沉下来,清熙忙说:“怪我,与你说这些,别惹得你夜里睡不好觉。说回来,你想去蓟州,在京中可以找一支商队,这是最稳妥的法子。”

清熙:“其实你若想出京,用燕王妃的身份是最好不过的,燕王殿下也一定有法子。”

花锦:“告诉他,我可就走不了了。”

清熙没听懂,但她提起蓟州,双眼放光:“蓟州芙蓉阁的小倌,才是第一绝,要比那里的酒都香艳百倍。”

花锦没听清:“什么?”

清熙“嘿嘿”一笑:“那里的小倌,有着比女娘还柔软的腰肢,琴技一绝。不过你若喜欢强壮的,也有舞刀弄枪,虎背熊腰的,瞧着就非京中公子能比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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